超「星」趕「澳」(李柱銘) - 李柱銘

超「星」趕「澳」(李柱銘) - 李柱銘

曾經,我們都以為,香港會五十年不變……
1984年12月19日,中英雙方於北京簽署《聯合聲明》當天,戴卓爾夫人與鄧小平在簽署前會面。鄧小平希望中國在50年內,能達到發達國家經濟水平,如中國要發展,要在這段時間對外開放,維持香港繁榮安定,符合中國經濟現代化的利益,因此五十年不變的時限是為了中國現代化需要。同時,在下一世紀(21世紀)首50年,亦需要一個穩定的台灣,因中國不希望與台灣開戰。若人們明白中國政策背後的考慮,就不會誤解中國會對一國兩制政策作出改變。事實上,在50年後,改變的機會只會更小,因屆時中國和其他國家的經濟已彼此相依。
相信當時鄧小平確是衷心希望在港實行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故透過《聯合聲明》及《基本法》訂下「國家對香港基本方針政策」,令特區比殖民地時期的香港更具自主性,包括特首及立法會由選舉產生,並訂定普選為最終目標。此外,還有三權分立,《基本法》雖沒有「三權分立」的字眼,但當中條文已清楚體現了三權分立的精神。如第64條,政府必須遵守法律,對立法會負責,體現立法會對行政機關的制衡;第35(2)條,「香港居民有權對行政部門和行政人員的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訂明司法機關對行政機關的制衡。因此,終審法院屢次說明香港是實行三權分立,如2001年莊豐源案、2002年吳小彤案等。

行政立法淪陷 司法受衝擊

可惜,縱然國家主席習近平再三強調「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不過,在中共治港者的干預下,特區已出現翻天覆地的變化。
行政方面,由於特首至今仍是小圈子選舉產生,故近年的特首均是中聯辦所欽點的。而西環治港更是人所共知的事實,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早前更沾沾自喜地公開表示「中環、西環行埋一齊幾好」。
立法方面,保皇黨議員需依賴中聯辦的人力、財力支援,以及幕後統籌和配票才可當選,所以他們事事以西環意旨為依歸。再加上半數立法會議席一直是由功能組別產生,令在議會外本屬少數的保皇黨,可在議會內永遠佔多數,行使偽多數人暴政,打壓獲較多市民支持的民主派。再者,16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以解釋《基本法》第104條為名,實質是行使了《基本法》沒有賦予的權力,大幅修訂本港法例《宣誓及聲明條例》,增加多項針對公職人員宣誓時的要求,還聲稱具有追溯力,導致六位民主陣營的立法會議員先後被法庭取消議員資格。而保皇黨更在補選前,大幅修改《議事規則》,為求杜絕拉布,主動閹割立法會監察政府的權力,甘心情願地做政府的橡皮圖章。
行政與立法已淪陷,司法方面也受到不少衝擊,14年國務院發表《白皮書》,表明「各級法院法官」都必須「愛國愛港」、「對國家效忠」,履行職務時要「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以及「接受中央政府……的監督」,以「體現國家主權的需要」。此後,治港者作出了許多衝擊特區法治的言論,政府竟從不反駁,任由宰割。而更嚴重的是,早前政府提出的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居然主動將《基本法》從西九龍總站抽走,引入一國一制,完全違背了「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但人大常委會亦配合作出《決定》,「確認《合作安排》符合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僭越特區法院的審判權。相信一旦有人就一地兩檢申請司法覆核,人大常委會又會再在法庭作出判決前主動釋法。
回歸前,我常擔心香港未來會變得跟新加坡一樣,及至近年,治港者竟要香港與澳門看齊。明顯,鄧小平的一國兩制現已面目全非,香港若是繼續走這條極左路線,看來在不久將來便會「超星趕澳」。為了香港以至國家的長遠發展,領導人一定要立即煞停治港者的胡作非為,撥亂反正,重回鄧小平的治港、治國藍圖,實現其偉大的中國夢。

李柱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