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泳會違規把公眾泳池泳班的收入撥入私人公司,早前被傳媒揭發後,政府和泳總繼續懶理;《蘋果》發現多間泳會在2018年首季的章程繼續要求學員將學費存入私人戶口。泳總回應稱會要求泳會自律,不過多名涉事泳會高層其實同時是泳總的高層,監察作用成疑。
愉園泳班要求支票寫教練名
早前《明報》揭發以私人公司收學費的泳會海天、志佩及泳天,新一年的泳班繼續要求學生將學費存入私人公司,海天和志佩的聯合章程,要求學生將學費支票抬頭寫「海天游泳顧問有限公司」,該公司由董事吳旭光及志佩董事樊偉添合資擁有;泳天則要求學費存入「泳天游泳中心有限公司」,該公司則由會長李志廣持99%股權。
此外,《蘋果》發現老牌體育會愉園亦有類似做法,有泳班甚至要求支票直接寫上其中一名教練林日光的名字。
泳總無向《蘋果》正面回應事件,只稱知悉有泳會設立公司「方便文書處理及日常運作」,屬會及教練是以「自我監察機制」為基礎,如發現違規會調查。
泳總聲稱要求泳會自律,不過泳會今屆執委會中,會長王敏超、義務秘書趙展雄、委員吳旭光都是海天董事,負責馬會計劃的助理秘書楊錦達是海天游泳顧問;另一委員李志廣則是泳天會長,泳總高層其實與涉事屬會高層是同一批人。
■記者林偉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