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翻車女客斷頭 司機認危駕

城巴翻車女客斷頭 司機認危駕

【本報訊】觀塘去年初發生城巴翻側的恐怖車禍,導致一死廿傷,女死者更是身首異處。涉案城巴司機當時向警方稱事前「暈一暈」,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駕導致他人死亡等罪,辯方求情指從城巴行車紀錄儀所見,司機當時沒有太專注路面情況,對造成慘劇感到很遺憾。司機須還柙至明日候判。

警誡稱「暈一暈」鏟石壆

被告文振鵬(62歲)承認危駕致他人死亡及危駕致他人嚴重受傷兩罪。去年1月14日晚他駕駛路線681號城巴由馬鞍山駛往中環,沿觀塘繞道下行至近鯉魚門道時突然鏟上石壆,彈高後向左翻側,城巴上層橫卧行人路,位置與石壆相距30米。
有城巴上乘客形容事發時車速很高,他們尖叫求助。女死者鍾綺華(42歲)原坐在上層靠窗位置,意外後上半身被車身夾緊,身首異處。車上另有20名乘客受傷,其中5人傷勢較重,一人於事發後6日剖腹生產。調查顯示城巴撞壆前並無煞車或扭軚迹象,專家估計城巴平均時速約67公里,誤差為正負7公里。警方接報到場,被告在警誡下稱駕駛同一路線巴士15年,現場時速限制是50公里,當時車速約40公里,他駛至近港鐵藍田站時突不適,視線模糊,「暈一暈」後鏟上石壆。他有老花,有時需戴眼鏡,事發時沒戴。他4小時前曾服兩粒高血壓藥,但藥物沒產生副作用。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1994年加入城巴,月入1.1萬元,事後被辭退,現靠綜援維生,本身患胃炎、高膽固醇等病。他對慘案感到很遺憾及後悔,亦飽受精神折磨。辯方又呈上被告親友求情信,讚賞他為人負責任和誠實,望能輕判。案件編號:DCCC671/17
■記者蔡少玲、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