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60歲男子疑因難忍41歲愛妻有外遇並提出離婚,因愛成恨下徒手將妻子扼斃後跳海自殺但獲救。他被控謀殺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警員供稱被告獲救送院途中,他發現被告特徵似是當晚早前他處理的兇殺案通緝人士,查問下被告自招殺了妻子故跳海自殺。警員即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說:「我用手揑死我老婆嘅。」
案發約於2016年8月7日午夜。拘捕何姓被告的警員黃偉豪昨指,7日凌晨3時許接報趕到尖東,發現何在海中離岸約5米抱着浮起物呼救,他拋救生圈給何,不久有水警救起何。何送院後接受精神科專家李慶華評估,李的記錄指何透露當晚與妻子爭執,妻子堅持要離婚,他一時衝動無法自制,打了妻子及扼她的頸,妻子死亡,而他投海後想起女兒故抓住浮物。李認為何有適應障礙和情緒低落,但談吐思維有條理,展露悔意,沒有幻覺,故適合錄口供。
案件編號:HCCC83/17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