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詢教育局副局長,小朋友有異樣的話,學校有沒有責任去留意,蔡副局原先還想用最原始遊花園的方式迴避,什麼前線老師照顧小朋友成長有多方面……可惜給議員攔截,假如讓她說下去,有多方面工作,嗯,然後呢?蔡副局太極被截停,說了句自以為很得體的廢話:「人人都有責任。」人人,學校也是人,所以學校也有責任,議員居然帶她圓場收貨。
如此說來,清潔香港,扶貧助弱,人人有責,每個人所作所為一言一行皆影響他人,以蝴蝶效應計,每一件不幸事件,人人亦有責。虐兒殺兒案人人有責,可以說是推卸責任邁向新高峰代表作,可是,幼兒也是人,是不是無知又無辜的稚子也有責任,防止自己被虐致死?
以前常常感慨人成長後天真不再,新一代特快早熟,以目前風氣看來,五歲的陳瑞臨成熟到足以自保依然不夠,另一宗嬰兒被虐至成為植物人案,半個月大已經開始要懂得保護自己了。
防止虐待兒童會建議立法全面禁止體罰,但是在家裏遭到「天下無不是之父母」體罰,有沒有到家暴的程度,是要受害人舉報自己父母嗎?現場若有親戚在,要自己家人大義滅親嗎?受害人有足夠成熟,在繼續忍受與背上不肖罪名之間做抉擇嗎?過去十年曝光的虐兒案共九千多宗,求助數字僅百分之一,知情不報責任又誰屬?
學校有沒有責任,蔡副局始終沒正面回應,幼兒園缺課三十天才需要通報,而且只是牽涉到資助額問題,超過一個月就把學位回收,事關錢銀而已。正常情況,學校有學生缺課幾天,校方應該跟家長一樣緊張,查明出了什麼狀況。若要設定通報機制,缺課三天就該有行動了。
陳瑞臨所屬學校教師,曾經在臉書表達沈痛哀悼,哀嘆如果事前可以做得更多,或者悲劇就能避免。在哪方面可以做更多?可能不方便說出來的,是發覺陳瑞臨曾有傷痕或是表現異常吧。校方如果知情,一校一社工又真能落實,類似悲劇即使防不勝防,學校就是把關人了。但是聽教育局副局長的意思,幼稚園不是強迫教育,不受教局規管,只想把球踢開,難怪說,現在不只是制度問題,首先是政府對此事態度問題。與其說人人有責,不如更簡單點用封建時代套語兩句打發,一,天下無不是之父母,二,清官難審家庭事,搞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