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陷入財困的樂視香港上月中入稟法院申請清盤後,只剩3名員工繼續留守。但3人最終於本月8日被解僱,公司更以清盤為由,拒發遣散費等賠償,要求員工自行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3名員工已向勞工處求助,估計被拖欠的遣散費、代通知金及假期薪酬等合共近30萬元。
「叫我哋去申請破欠」
「我哋曾經要求過,不如趁仲有少少現金,解僱咗我哋啦,不過佢(公司)死都唔肯。」樂視香港前員工阿強(化名)表示,公司上月申請清盤後,包括他在內只餘3人工作,協助公司整理文件給予臨時清盤人。但3人於本月8日被解僱,不獲任何賠償,包括本月薪金、遣散費、代通知金及假期薪酬等,「叫我哋去申請破欠」。
阿強表示,被解僱前,曾跟臨時請盤人開會,對方稱會按照僱傭合約賠償,「有錢亦會賠畀員工先」。他原應獲賠償逾8萬元,估計3人共被拖欠近30萬元,已向勞工處求助。據了解,處方曾嘗試調解但不果。阿強現時只靠做散工為生,「就嚟過年,個個都等錢使,其實真係好慘」。
職工盟統籌幹事王宇來批評,樂視香港利用員工的忠誠,「用到盡、使到盡、榨到盡」。他指,雖然樂視香港申請清盤,但法律上不構成變相解僱的理由,故員工只能「焗做」,反映制度荒謬,「真係打工仔嘅悲哀」。勞工處表示,收到樂視香港僱員的求助,發言人指,如僱主因清盤而未能向僱員支付遣散費等法定權益,處方會協助僱員向破欠基金申請特惠款項。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