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團友被屈錢 導遊涉襲攝影師

稱團友被屈錢 導遊涉襲攝影師

【本報訊】帶團友到金紫荊廣場遊覽的女導遊,疑不滿在廣場內開檔的攝影師替其團友拍照時,由說好了的兩張相變成9張相,故搶去攝影師手上的錢,爭執時更涉以縮骨遮及手機打攝影師的面和頭。導遊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昨在東區法院受審,她自辯時反指是攝影師動手施襲在先,還恐嚇「嚟一次,打一次」,故她才推對方一下自衞。

被告彭愛聰昨自辯稱攝影師施綺琳施襲在先。

質問「做乜影咁多相」

被襲的20歲女攝影師施綺琳昨供稱,去年7月26日案發當天,她在金紫荊廣場向一名姓趙的遊客兜搭生意,雙方議好拍9張相,每張收費10元人民幣。當已收取部份款項的她在等候趙付餘款時,被告彭愛聰(43歲)突然走過來,質問她「做乜影咁多相」,然後欲搶去她手上的錢,她用手擋時,卻避不過被告突然用縮骨遮打她的右邊面,然後再用手機敲她的頭。施說面上事後留下一長一短的兩條傷痕。
辯方盤問施,質疑是施先動手打被告的頭,施否認。辯方另指因施及被告涉在公眾場所打架,故施也同時被捕。施澄清只是協助警方並落口供,沒有被捕。
被告出庭自辯,稱2002年從內地來港,2011年當導遊。案發當天,她發現趙未登旅遊巴,故到處尋找趙。當她見到趙時,見施拖住趙的手,施聲稱是要跟趙上車收取拍照的餘款。但被告昨稱,趙明明只想要兩張相,但施卻要趙買下9張。施不肯交出相片,被告才取去施手上的錢交還趙。她稱其間感到施打她的後腦,施還說「嚟一次,打一次」,她才推施的肩一下自衞。及後施召集一班攝影師行家前來,她感害怕便報警。案件下周四裁決。
案件編號:ESCC3175/17
■記者陸羽平、黃幗慧

攝影師施綺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