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倡提高清洗豁免門檻收購委員會可責令違守則者賠償

證監倡提高清洗豁免門檻
收購委員會可責令違守則者賠償

【本報訊】證監會就《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多項修訂諮詢市場,其中建議若上市公司要取得清洗豁免,即豁免提出全面收購責任,須獲75%獨立股東支持,並賦權予收購委員會可責令違反守則者向其他股東賠償。
記者:陳雪蕾

證監會特別提到,近期有市場人士在接獲收購委員會的查詢時,表現不合作,重申市場人士必須從速合作,並提供真實、準確及完整的資料。諮詢期將於4月19日完結。

增買殼成本 保障小股東

分析指,新修訂針對近年大規模發新股,然後透過清洗豁免規避觸發全購的買殼手法,認為可增加買殼成本,並保障小股東利益。
證監諮詢文件提到,在近期多宗個案中,與執行人員交涉的當事人都沒以坦誠和合作的態度行事,令決策過程受阻,不利作出公平、有效率及適時的決策,故新修訂若市場人士接獲證監會、收購委員會查詢及其他請求,必須通力合作提供一切資料。事有湊巧,電視廣播(TVB,511)去年與證監會就清洗豁免對薄公堂,證監就曾提及,收購及合併委員會向TVB索取有關股東協議時遇困難。
目前上市公司要取得證監批准清洗豁免,條件之一是要獲50%獨立股東支持。證監諮詢文件指,有關門檻並未發揮應有的把關作用,2015至2017年,90多宗所有經股東投票的清洗交易均獲通過,認為原因之一是由關係友好的股東代持股份,故建議清洗交易及清洗豁免的投票門檻均提高至須獲75%獨立股東支持,而兩者須分開獨立表決。證監會指,在新修訂下,上述90多宗清洗交易,將有7.4%個案不獲股東通過。

按目前《收購守則》,上市公司以發行新股及收購取得30%或以上控股權,須提出強制性全面收購。但《香港股票財技密碼》作者梁杰文指,近年有上市公司走灰色地帶賣殼,上市公司大比例大折讓發行新股,然後新主透過清洗豁免規避觸發全購,就可以低價買入控股權。他認為,證監新修訂可增買殼成本,「以前要50%人頭,𠵱家要多25%成本」。
諮詢文件建議,收購委員會有權要求違反守則者向蒙受損失股東賠償,亦可規定有關人士按某利率付單息或複息。據了解,目前市場人士若違反守則,證監最嚴厲是公開譴責,如萬亞企業(8173)2016年控股權易主,新主無按守則提全面收購,證監最後公開譴責及施加冷淡對待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