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開譚仔三哥騙180萬夫婦還柙

扮開譚仔三哥騙180萬
夫婦還柙

【本報訊】一對夫婦訛稱可取得「譚仔(三哥)雲南米線」的特許經營權,先後誘騙3名友人共付180萬元投資,最終揭發是個騙局。妻子審訊期間突然將全部罪名攬上身,力陳丈夫全不知情,惟未獲法官信納,昨裁定男被告三項欺詐罪成,更斥他利用朋友的信任,與妻共謀欺騙他們金錢,令朋友感情受無法評估的傷害,直指案中「好多嘢都係假嘅」,將二人還柙至下月7日等候背景報告判刑。

官:友感情傷害無法評估

兩被告為李美玉(47歲)和陳世儉(48歲),1997年結婚,有一名23歲女兒。辯方求情時承認兩被告違反誠信,但曾向事主還款,目前尚欠近160萬元,女被告最終認罪,顯示有悔意和願承擔,又指她患抑鬱症,望能輕判。
至於男被告,辯方要求法官以他在案中參與程度、得益及損失考慮量刑,法官卻指他用來還給朋友和買車的錢,實質來自3名受害人,參與程度不比其妻輕;又斥他事後損失3位好朋友是咎由自取,3名受害人除損失數十萬元,感情傷害無法評估。
法官於裁決中多次指男被告的證供不可信和不合理,又指他在騙局被揭穿後提出為妻承擔和分期還款只是權宜之計,目的只是博取受害人繼續信任不報警。
案件編號:DCCC493/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