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東子遭生意夥伴索償

霍英東子遭生意夥伴索償

【本報訊】霍英東二房三子、著名外科醫生霍文遜(圖)遭生意夥伴入稟索償。醫務集團指出,2013年開始與霍文遜、霍創辦的仁德醫務中心及其他醫生合營公司,經營兩間位於中環及尖沙嘴的日間手術中心,惟霍等人違反董事責任及信託責任,不但拒絕交出公司賬目及由集團付款購買的醫療器材,亦未有為尖沙嘴的日間手術中心續租。合營公司現透過法律途徑向霍等人索償。
原告為合營公司S.C. Fullerton Healthcare Group Limited,控告專科醫療有限公司(下稱專科醫療)、霍文遜醫生、李燦榮醫生、劉永基醫生、陳耀基、賀秀媚及仁德醫務中心有限公司(下稱仁德)。入稟狀指出,由2013年7月開始,Fullerton Healthcare Group Private Limited透過原告與專科醫療合作,而霍及李是專科醫療的董事,陳及賀則是專科醫療高層。霍、李及劉另擁有仁德。

被指拒交公司賬目

合約定明原告每月支付100萬元予仁德營運手術中心,另支付2,400萬元購買醫療器材,惟被告後來拒交代公司賬目,又稱器材屬仁德所有,不會轉交原告。仁德又反稱原告自2014年8月起已沒有支付每月營運費。
案件編號:HCA131/18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