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索償投訴局改名 增調解機制

保險索償投訴局改名 增調解機制

【本報訊】保險索償投訴局改名為保險投訴局,並更新管治架構,由非業界人士擔任主席。董事會的非業界理事和業界理事比例為4:3,增加獨立性,同時引入調解機制處理與索償無關的投訴,料今年夏季前投入服務。
投訴局新任理事會主席為消委會前總幹事陳黃穗,非業界理事包括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在舊機制下,保險索償投訴局只可處理與索償有關的投訴,至於保險公司行政出錯導致客戶損失的情況,投訴局則無法處理。保險投訴局董事會業界理事李少川指,為填保機制漏洞,保險投訴局已擴大職權範圍至處理與索償無關的保險糾紛。
投訴局將引入調解機制,現正物色10多名熟悉保險業的調解員協助工作。李解釋,客戶與保險公司若有糾紛,「可能好小事,如果去到要告保險公司,就要用好多錢,未必係最好方法」。他舉例稱,曾有個案不滿買保險後,保險公司遲遲未出醫療卡,消費者覺得付錢後又未能獲得服務,深深不忿,在調解機制推出後,投訴局會派出調解員擔任中介角色,嘗試協助雙方解決爭議。調解機制毋須收費,至於協助個人保單持有人解決與保險公司的糾紛,現時裁決上限為100萬元。
■記者廖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