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左眼幾乎失明的77歲婆婆靠日做4份清潔工餬口,她稱去年在荃灣萬寧分店值勤時,誤將一卷印花當膠紙放進褲袋,預備固定垃圾袋,後因有大量工作而忘記,回家後始察覺誤取印花,翌早她等候分店開門後即將印花放回原位,但保安聲稱在她的袋搜獲該卷印花。閉路電視證實婆婆將印花交回,但仍被控盜竊罪。
記者:歐陽聯發
控罪指被告李淑卿去年7月21日,在荃錦中心萬寧分店偷去608個印花,萬寧計算出的印花價值不菲,共值30,400元。控方證供主要依賴萬寧保安趙愛虹、案發閉路電視片段及被告警誡下的招認。
不想領綜援 日打4份兼職
不認罪的李婆婆昨在庭上自辯,她神情緊張,手不時顫抖,說話乏力致語句不清,裁判官黃雅茵提醒辯方大狀沈智輝盡量讓婆婆慢慢說話,免得漏聽了其證供。李透露出生於印尼,80年代定居香港,從無案底,她早年離婚,現時獨居,兒子已逝世,女兒則間中才聯絡。她直言「唔想申請綜援」,想靠自己工作賺錢,10多年來每天在3間萬寧分店及一間電訊公司任外判兼職清潔工。據了解,案發後她遭辭退萬寧3間分店工作。
李指左眼幾乎失明,右眼視力模糊,體積較大物件也只能看到輪廓。她需戴眼鏡,但有時「戴吓除吓」,案發時剛好忘記戴上。案發當日早上7時多上班,「好多嘢要執」,又要趕在營業前清潔好,感時間緊迫。她打算將垃圾膠袋固定在紙皮盒上,但在收銀台找不到膠紙座,在櫃枱下找到一卷白色東西,以為是膠紙,遂放入褲袋,騰出雙手工作。李稱後來要執拾大量紙皮箱,沒理會褲袋的「膠紙」。
李接着又要趕往下一份兼職,至晚上11時多才回家洗澡,發現褲袋有一卷印花。當時已近深夜,她不知所措,翌朝一早到分店等候開門,店門一開她已將印花放回原位。其後她正要下班時,保安員趙愛虹即截停她並搜袋,然後報警。趙向警方稱在手袋搜出一卷印花及10個零散印花,辯方後來要求取得案發翌朝的閉路電視,證實拍下李將印花放回原位。
除該卷598個印花,李另被指偷10個零散印花,她稱該10個是她平時購物時取得,但她沒儲印花習慣,平日取得後會隨便放入袋,若有人要會送出。她指「要嚟都唔知做乜」,平日清潔地板發現有印花也絕不會據為已有。她表示過去77年以來從未犯事,「我好驚偷嘢,好怕醜,唔會做呢啲嘢」。
辯方結案陳詞指李取走印花是不爭事實,但閉路電視拍到她翌朝已歸還,無剝奪任何人財產,「正常偷嘢就咁拎咗去,點會還畀你」;此外李拿東西前有職員行過,她也沒四處望,辯方反問:「一個77歲婆婆,第一次偷嘢,可以咁淡定?」這證明李沒戴眼鏡,誤將印花當成膠紙,望法庭接納她是無心之失,判她無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裁決。
案件編號:WKCC45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