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通過提高5項與交通擠塞有關的交通違例定額罰款25%,包括在限制區上落客的罰款加至560元,非法進入黃格及在巴士站停車的罰款加至400元,並由今年6月1日起生效。
擱置提高違泊罰款
違例泊車罰款則暫時擱置加價,但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指違泊情況猖獗,會繼續與立法會商議提高罰款,以增強阻嚇力。
政府去年建議大幅提高違例泊車及引致交通擠塞罪行的定額罰款50%,但立法會議員反對,經過一年審議,議員要求擱置提高違泊罰款,只同意提高5項與交通擠塞罪行有關的定額罰款25%。
立法會昨通過有關決議案,在限制區上落客罰款由450元加至560元;非法進入黃格、車輛作U字形轉向導致阻礙、未經授權在巴士及小巴站停車、巴士、小巴及的士上落客時停車超時,罰款由320元加至400元。新罰款由今年6月1日起實施。
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在立法會發言時表示,政府同意先提高5項定額罰款,踏出重要一小步。提高罰款不在懲罰,而在阻嚇,令交通暢順。
違例泊車罰款雖暫不提高,但違泊問題猖獗,不應縱容,部份司機為一己便利違泊,將違泊罰款當作泊車費,必須提高阻嚇力。泊車位不足不應是違例泊車的合理辯解,政府將與立法會繼續商議下一步如何提高違泊罰款額。而提高超速駕駛罰款額,亦會適時提交立法會討論。
各黨派立法會議員都促請政府率先解決泊位不足的問題,人民力量的陳志全指出,提高罰款對「老細車」及集團車輛只屬九牛一毛,例如旺角通菜街長期被小巴霸佔,罰款對他們無甚作用,呼籲警方必須加強執法。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