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被拘無出庭 被告申取回保釋金

內地被拘無出庭 被告申取回保釋金

【本報訊】網上詐騙案男被告於裁決當日無出庭,在缺席下被裁定罪成,判監3年兼充公1萬元保釋金。其後被告現身法庭,解釋當時因在內地遭行政拘留15天才未能回港應訊,並非潛逃,又出示內地當局文件,要求取回保釋金,惟遭法官稱他無權撤銷充公令。男子提出司法覆核。法庭昨指案件涉重大公眾利益,且現時不同法官有不同處理方式,需釐清法律原則,決定受理申請,排期開審。

首宗發還保釋金覆核

現年38歲的申請人梁耀輝,昨由法援署委派大律師伍樂恒代表出庭。大狀指本案應為本港首宗就法庭如何處理發還保釋金事宜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又謂申請人事後向原審法官出示內地當局文件,證明他在裁決當日的確身處羅湖拘留所,只因法例未有清楚界定處理程序,導致本案。翻查資料,申請人兩度干犯盜竊及欺詐罪,均被判社服令。他於2012年9月至10月間在網上訛稱兜售海洋公園「全城哈囉喂」門票乘機騙財,涉36名受害人,金額6.3萬元。
案件編號:HCAL569/17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