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一名女律政書記涉在萬寧盜竊打斑膏及染髮劑,她否認控罪,案件昨在沙田法院裁決。裁判官指店內閉路電視拍下女書記從貨架取下染髮劑,她在店外被截停時染髮劑並未付款,裁定盜竊罪成,罰款1,000元。
資深大律師李定國求情時表示,他與被告鄒仕如(52歲)相識9年,被告於1994年加入律政司,在刑事檢控總務室區域法院事務小組工作,工作勤奮,受人尊敬,按規定原於55歲退休,但今次定罪為她帶來嚴重後果,可能會被解僱。被告已婚,育有一對子女,原沒案底,望獲輕判。案情指去年4月23日,沙田新城市廣場萬寧分店便衣保安員看見被告將共值223元的打斑膏及染髮劑放入袋,被告離開店舖時沒付款,保安遂在店外截停被告。
案件編號:STCC2521/17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