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供養病弱父母和在學胞弟而身兼多職的25歲游泳教練,前年駕電單車為Pizza Hut送外賣時遭拖車撞斃,肇事司機一度將拍下車禍過程的記錄卡丟棄,隱瞞證據。他原被控危險駕駛罪,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不小心駕駛和企圖隱瞞證據罪成,控方透露他在意外後更有干犯不小心駕駛,過往亦有危駕、停牌駕駛等多項案底。司機最終被判入獄6個月、停牌一年,另因違反藏毒罪緩刑令而加監2個月。
求情引用謝霆鋒頂包案
死者郭家浩是港隊泳將郭家輝的胞兄。法官指被告伍志恒(36歲)在案發12月5日當天雖沒超速,但欠謹慎專注,沒留意路面,故裁定他不小心駕駛罪成立,被告另因車窗貼上有色薄膜而罰款1,000元。辯方求情指被告非常內疚,願說千萬個對不起。辯方另引謝霆鋒頂包案,指本案被告沒隱藏司機身份,亦非毀滅證據,不及謝案嚴重。但法官則指在芸芸案例中任意抽一宗比較是不着邊際。
案件編號:DCCC564/17
■記者勞東來、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