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沖基金可解勞資分歧(立法會議員 胡志偉) - 胡志偉

對沖基金可解勞資分歧
(立法會議員 胡志偉) - 胡志偉

強積金對沖問題困擾社會多時。最近有報道指政府有意以「專項儲備」形式解決強積金對沖問題,不過政府遲遲未公佈詳細方案。筆者認為,政府的「專項儲備」方案本身難以執行,亦難以讓各方接受。因此,政府應重新考慮民主黨的「對沖基金」建議,以最簡單、社會各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處理強積金對沖問題。
根據已公佈的資料,政府提出的方案注資上限為僱員年薪的兩成,並且要求僱主額外供款1%至「專項儲備」。當僱主需要對沖長服金或遣散費時,可從「專項儲備」取款。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最近表示,會為政府提供的資助設置金額上限及年限。
由於政府未有詳細透露「專項儲備」的運作,筆者只能以有限度資料評估政府方案。根據現時資料,政府的方案已可能產生連串問題。例如,「專項儲備」除了有機會受管理費蠶食,亦有機會構成道德風險,誘使戶口持有人將「專項儲備」投資於高風險項目,令投資收入波動,結果令到政府補貼額變得不確定。此外,由於「專項儲備」屬於個別僱員戶口,注資額亦與僱員薪酬掛鈎,因此政府需解決複雜的行政問題,包括僱員轉工、薪酬變動等情況下如何處理。
除了運作問題外,由於政府堅持為「專項儲備」劃定資助年期及金額上限,資方必定會要求政府盡可能增加資助,最終必然令談判膠着,增加取得共識的難度。

交外匯基金管理保證回報

民主黨一直建議政府注資200至300億元成立「對沖基金」,同時要求僱主增加1%強積金供款,或為每名僱員每月增加200元供款到「對沖基金」,從而讓僱主提取款項處理對沖。另外,要限制僱主只能夠於「對沖基金」提取相等於僱主權益部份的金額用以對沖,僱主需自行支付任何未能對沖的差額,以避免僱主濫用「對沖基金」。此外「對沖基金」如交由外匯基金管理,可享有保證回報之餘,亦可避免管理費蠶食基金。
相對於政府「專項儲備」方案,「對沖基金」有以下優點。首先,「對沖基金」能夠集中處理政府注資,避免複雜行政安排。此外,假如投資環境逆轉,個別僱員的「專項儲備」有機會「大幅縮水」,假如僱主需於該時對沖,政府有機會需要大幅增加補貼額;相反,「對沖基金」規模龐大,可於投資環境逆轉時「拉上補下」,減少政府需增加補貼額的機會。
最後,民主黨的建議在財務上可行,亦不需要政府作長期承擔。根據強積金統計的資料,2016年用於對沖的強積金供款約38億。全港共有258萬名僱員(不包括自僱人士)參與強積金計劃,積金局於2016年收取了538億強制性供款。因此,只要僱主額外增加1%供款額或為每名僱員每月額外供款200元,應足以應付每年用於對沖的金額有餘。再加上政府的起動資金,基金可以長期運作。
相對政府的「專項儲備」方案,民主黨的建議更加簡單。一方面,政府的資助只限於注資起動基金,毋須擔憂長期注資;另一方面,透過酌量增加僱主每月供款額,讓僱主能夠清楚日後的財務安排。
筆者相信,透過簡單的資金池形式協助僱主處理對沖問題,確實能夠拉近僱員及資方之間的分歧,制訂出社會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因此,政府應該考慮民主黨的方案,善用近年龐大財政盈餘,設立「對沖基金」解決勞資雙方間的分歧。

胡志偉
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