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道人生:每下愈況 - 李怡

世道人生:
每下愈況 - 李怡

林鄭說,這次邀請鄭若驊出任律政司司長,時間非常短,在1月5日公佈前很短時間處理任命。因此,鄭若驊有許多事情來不及處理情有可原,還表示因此特准鄭若驊可以在上任後繼續完成她未完的私人業務。
問題是為甚麼會在如此短時間將這麼重要的職位換馬?
去年林鄭當選之初,就傳出她三司都會換人,其中袁國強也一早傳出他不想續任,甚至他的私人寫字樓都準備好了。當時盛傳林鄭會邀請鄭若驊繼位。最終三司都是舊人,有說是北京的意向,但同時也傳出,袁國強會處理完「一地兩檢」之後才離職。相信這是袁、林鄭與北京都已有的共識。
現在「一地兩檢」還沒有處理完,為甚麼袁國強就急不及待請辭,而林鄭要在這樣匆忙的情況下,讓鄭若驊匆匆上馬,以至釀成重大政治危機?
答案是人大關於「一地兩檢」所作的決定,導致袁的急辭。強國猿任內儘管一切唯「強國」之命是從,但基本上他仍然是按照法律來行事,只不過選擇迎合北京的「法」而已。他當然知道「一地兩檢」是北京的意向,也知道《基本法》18條關於香港不能實行大陸法的規定,於是他挖空心思,在《基本法》中找到第20條,即香港特區可以享有人大授予的其他權力,讓特區在西九高鐵站實行大陸法律有《基本法》的依據,並使「一地兩檢」免遭司法覆核。從去年7月起,袁某就領導「一地兩檢」三人組向香港社會推銷這個建基於《基本法》20條的「一地兩檢」方案。儘管法理上大有可議之處,但至少算是有法可依。
誰料到12月27日,人大常委通過「一地兩檢」的決定,隻字不提《基本法》20條,也沒有提出任何法理依據,而是用人大「批准」、即上級機關向下頒令的方式,以凸顯中央的人治權威。李飛表示人大決定「一言九鼎」。袁國強儘管在記者會上仍然勉強為人大的批准作解釋,但他一定明白這是沒有《基本法》依據的決定。
人大的決定不僅令袁國強尷尬,而且很可能抵觸他法律背景的底線,更讓他不知道接下來要如何從法理上為「一地兩檢」辯護,於是急急提早請辭。
我上週談到鄭若驊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的講辭,她說《基本法》要「靈活通變」和「與時並進」,加上爆出她與梁愛詩的親密關係、長期處理同中國企業有關的仲裁案,種種跡象顯示她的「強國」意識比強國猿猶有過之。強國猿還想守住法律的底線,而鄭若驊的僭建、不知情的謊言不能自圓其說,做人似乎已沒有底線。她很可能如我上周所言:「創造一個使港人懷念強國猿的局面。」
林鄭對唐英年僭建和鄭若驊僭建採截然不同態度,上任時說維護法治到現時批評法律界是「精英心態」,上任時表示要減少社會撕裂到現在更嚴重撕裂,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昨天說中環西環越來越多「行埋一齊」,嗚呼!她莫非也創造一個使港人懷念梁振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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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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