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疏忽不是球證判錯藉口 - 伍家謙

Sunday:疏忽不是球證判錯藉口 - 伍家謙

球證從來是比賽的一部份,做得好會令比賽公平順暢,反之可毀掉賽事。球證不好當,尤其電光火石之間,不慎誤判就無可挽回;作賽兩軍各有支持者,有時其實怎樣判都會有人鬧。即使整場都吹得好,判錯一次就全場「媽聲四起」──當然,是真的因表現欠佳而被批評的例子,也有不少。
今季NBA,球證似乎成為了焦點,具爭議性的判決好像比以往多,相關新聞亦自然相應增加。其中,勇士的祖蒙特格連(Draymond Green、右)至今累積11次技術犯規,事後又因批評執法水平、指應該更換一批球證而被罰款。
11次是個怎樣的概念?格連一直屬球場上的「惹火尤物」,去季整季亦「只」累積15次,看來要超越這數字並不難。一般的犯規可能因球證習慣、尺度鬆緊而有所不同,但最少建基於一個客觀的標準之下;相對之下,技術犯規可算較為主觀,當年馬刺名將鄧肯連笑笑拍手都食T,場上總是激情四射、愛與球證爭論的格連,自然首當其衝。激情是把雙面刃,分寸拿捏得好可帶起士氣;若然火氣太勁,球球都追住投訴的話,搞躁自己之餘又令觀感變壞,也談不上有甚麼好處。
如文首所寫,球證是比賽的一部份,但到底也不應該是主角。比賽重要關頭,球證的責任是確保兩隊在同一標準下自行決定勝負:如果對球例敏感度不足,用兩套標準執法,判錯就用疏忽開脫,跟打街波自己嗌Foul有何分別?
文:伍家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