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首被告要求10:1後停入球

控方指首被告要求10:1後停入球

【飛馬假波案】
【本報訊】港超聯球會香港飛馬5名前球員被指於2016年打假波案昨日開審。控方庭上提到,除前足球先生李威廉承認有份參與打假波的兩場分別於3及4月的香港飛馬對標準流浪的賽事外,早於同年2月24日一場飛馬對元朗的賽事,已出現操控球賽之事。首被告郭建邦於賽前及中途屢次向前鋒隊友黃威給予打假波指示,要求他何時入球及不要入球。
控方在開庭陳詞指,賽前郭要求黃不要入球,並阻止元朗得分。開賽約20分鐘,郭要黃開始入球,黃其後確入了一球。至80分鐘,當時飛馬以10比1領先元朗,郭要求黃停止入球,臨完場有人要求飛馬後衞球員胡晉銘保持控球但不要入球。此時飛馬獲判十二碼,郭主射,但射失,有關比數一直維持至完場。

前鋒賽後獲2萬元

黃威於2月這場賽事及另一場3月對標準流浪賽事後,分別從次被告鄭禮騫和第四被告陳柏衡收到合共2萬元。
第五被告李家豪於警誡下承認3月23日飛馬對標準流浪的賽事前接到對方後衞劉松偉來電,但他拒絕劉要求參與操控賽事,惟他確按教練李威廉指示沒盡力作賽,但稱非故意射入烏龍球。事後他從鄭收到2萬元。
案件編號:DCCC599/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