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無業漢涉虐殺15歲私影少女後兩度姦屍案,審訊途中辯方突稱被告精神狀況變差,不適宜答辯,陪審團遂先就被告精神狀況是否適合應訊作商議,控辯雙方均傳召精神科醫生作供。經4日特別聆訊,陪審團昨退庭商議逾4小時,其間一度問法庭索取英文供詞的中文譯本及字典,終以大比數5比1裁定被告精神狀況適合繼續答辯。案件將重新審理,法庭亦會抽選新一批的陪審團,押後至下月20日再訊。
記者︰蘇曉欣
被告劉璋輝(37歲)否認於2014年12月8日在旺角甘芳街的唐樓寓所內殺死郭惠明,法官下令被告還押小欖候訊。
陪審團要求電子字典
本案法官及控辯雙方大狀均為外籍人士,特別聆訊傳召的3位精神科醫生均以英語作供,法庭僅提供中文繙譯予被告。特別聆訊首天,已有陪審員表示聽不明白精神科藥物名稱要求繙譯,惟法官薛偉成最終僅要求證人解釋一下藥物名稱,沒有提供繙譯。
6名陪審員昨早退庭商議,直到下午以中文撰寫問題,希望取得控辯雙方共3名專家證人的證供和法官昨早引導陪審團陳詞的英文錄音,表明最好有中文繙譯,並要求電子字典。
辯方得知陪審團提問後,曾推斷陪審團聽不明特別聆訊內容,似乎要將整個聆訊再聽一次。惟薛官認為不能作出猜測,最終答應向陪審團提供錄音,但基於案件是英文審訊,故沒有中文譯本,亦不會提供字典。陪審團另以英語詢問,可否提供被告在犯人欄內聽審的錄影片段,觀察被告舉止。惟薛官表示法庭沒相關設備,未能提供。
法官一度詢問陪審團欲翻聽哪一節聆訊內容,陪審團表示望重聽辯方精神科醫生陳嘉璐供詞,提到被告理解他有權剔除陪審員。個多小時後陪審團有裁決,裁定被告適合繼續答辯。案件將會重新審理,押後至下月20日再訊。
被告曾於錄影會面中承認殺害死者,稱案發前突感一直嘲笑他的舊同事就在死者身邊,於是拿起茄汁樽狂扑死者頭部,又用膠紙封實對方面,並以膠索帶勒頸。其間被告將補酒塞進死者肛門,又塞白色小樽蓋入對方肛門防止補酒流出。被告之後將死者藏於行李篋內運屍到酒店,並兩度姦屍及肛交。被告翌早將屍體放入紅白藍膠袋並棄屍垃圾站,最終由清潔女工發現屍體報警。
案件編號:HCCC36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