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分享了早春2月河津櫻,是如何地熱情澎湃、爆炸式地綻放。今回想借河津櫻來解釋一下為何某些金融產品,在香港市場總是不能盛行。
這些年來,我總是被問及為何外國公司以預託證券形式在香港上市後,成交便日趨淡靜又或是被換回其在本土市場買賣的正股,也曾有歐洲那邊的企業所委託的律師,專程打電話來查詢此一現象。
所謂的預託證券,是指上市企業把股票發行給從事預託證券業務的託管銀行,託管銀行復以代名人機構的身份(在企業的本土上市地)持有這些股票,然後再憑這些股票來發行預託證券到另一個市場去上市,上市後(在香港)買賣的是預託證券而不是股票本身,但持有人可以換回其(在本土市場買賣的)正股。
由於有些國家的法規是不容許上市企業到另一個國家去發行股票或是設立股東名冊的,這些國家的企業如果想要到另一個國家去雙重上市的話,就可以用預託證券的形式來(曲線)做到雙重上市。
在美國上市的非美國企業很多都是以預託證券的形式(「ADR」)掛牌,其買賣以及成交量都沒有問題,故鬼佬銀行家們律師們對於此一產品在香港市場的表現,真是百思不得其解也。至於我給出的答案,是「就像植物那般地水土不服」,不是所有的金融產品都能夠在不同的市場開花結果的。
「河津櫻」只有在靜岡縣賀茂郡河津町一帶,才能夠燦爛奪目地滿開。如果只因在彼邦見其美艷,就以為移植來香港也一樣能夠「櫻花怒放」,那是忽略了氣候以及土壤的「不一致性」。
北美洲的投資者,習慣聽從銀行投資顧問的意見,然後久不久才入城去見一下、或只是電聯一下其投資顧問,買賣並不頻密,也不大介意持有的是正股還是預託證券。而香港的投資者,則周圍收料聽消息看新聞,鍾意自己來也鍾意頻密買賣,在正股已有大把選擇的情形下,自然傾向直接買入企業的正股了。
即使同在亞洲區,星洲的投資者與香港的投資者也屬於不同的「氣候以及土壤」。兩地投資者的脾性以及習慣不一樣,其投資文化也不一樣。很多時投資房地產信託IPO的,都是以來自星洲的投資者居多。至於香港嘛,目前還是以「股民」為主流。除非有朝一日,這裏的「氣候以及土壤」大變,不然的話,在引入別處成功的產品之前,得先想想,這產品是否像「河津櫻」那樣,只在冬末春將至之時並只於河津川兩旁才會傾力盛放。
新股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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