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渣打銀行一名前私人銀行總裁,被指涉嫌收取一名保險公司主席的15萬元賄款,用以作為處理該名客戶,以及其控制的公司的銀行戶口。涉案的渣打前高層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涉嫌受賄,被告暫時獲准保釋,並於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疑收客戶15萬元
涉收受15萬元賄款的被告為40歲的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前私人銀行總裁魏元,他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經深入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的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為渣打中國私人銀行總裁,除了負責監督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私人銀行部一個銷售小組之外,他亦需要負責處理其顧客及向他們推廣多項銀行服務。
根據控罪所指,被告魏元涉嫌於2011年8月11日,於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底下,涉嫌從當時一名保險公司主席兼主要股東接受15萬元,用以作為其處理該名客戶的銀行戶口及由該名客戶控制的公司銀行戶口的報酬。
本報昨日向渣打銀行查詢事件,至截稿前仍未獲得回覆。
近年涉及金融及保險界的貪污投訴有上升趨勢,去年首11個月,廉署一共接獲177宗涉及金融及保險界的貪污投訴,較前年同期的148宗上升兩成,而當中有130宗屬於可追查個案。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