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言故事「袋中狼」,涉及了信任、出賣、承諾,還有,立場的問題。
一隻狼被獵人追捕,遇到農夫好心救援藏在口袋中,誰知狼事後卻「恩將仇報」,要吃掉農夫。
最後遇到一個智慧老人,重新把狼騙入口袋,惡有惡報,懲罰了這隻不懂報恩的貪狼。
一邊講,一邊發覺,故事的劇情,不正正就是荒謬的政治現實?
狼恩將仇報要吃掉農夫,農夫提出一個「民主方法」解決,便是徵詢三個人的意見,看看他們支持狼還是農夫。
農夫先後問了魚和老鼠,兩隻動物都認為農夫該死狼無做錯,為甚麼?
因為老鼠平時偷吃莊稼被農夫打死了不少成員,懷恨在心;魚也因為常被人類捕釣,所以希望借機報仇,懲罰農夫。
若用民主原則,2比0,看來是農夫做錯了。
但問題是,這些意見其實是有私心有利益牽涉,魚和老鼠「幫親不幫理」。
就算你再問二十個,只要都是動物界別,都會盲撐狼。意見再多,也毫無價值。
現實也是如此,某項政策出台,某個高官做錯,某些核心價值被破壞,明明黑白分明是非清晰,但輿論總是「眾說紛紜」,總是有許多支持/原諒/下不為例/人之常情/不太理想但無關操守的另類聲音。
你以為這就叫「意見多元」?其實只是一夥護短偏私的利益集團互相取暖盲目支持的結果。這些意見再多,其實無助釐清事實的是非對錯。
你告訴我,那些要求成立「監察司法委員會」的人,都是甚麼人?不就是狼的同類,當然希望懲罰捕捉了狼的人類。
最悲哀的是,整個香港集體扮無知,很認真的訪問這些魚和老鼠,很認真的聽他們分析時局、指點司法;而所有漂亮言詞背後,無非一句話:「狼是有權吃掉你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