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已被統戰了?(李柱銘) - 李柱銘

我是否已被統戰了?(李柱銘) - 李柱銘

在中共的步步進逼下,香港前景越趨嚴峻,故捍衞香港核心價值的人士更需要團結,同時,亦都要時常小心提防中共的統戰。
毛澤東曾說統戰是中共在革命中戰勝敵人的三個法寶之一。而統戰的核心原則,就是「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亦即是要先找出「最大矛盾」(即敵人),將之標籤、孤立。同時,透過籠絡與分化,聯合所有其他人,尤其是與這一小撮人理念最接近的同路人,「提醒」他們要與這一小撮「激進」人士劃清界線,甚至令他們以為這一小撮人被攻擊是罪有應得。這樣,那一小撮人被邊緣化後,便很容易會被消滅。然後,中共就會對付「次矛盾」。如是者,所有與共產黨意見相左的人士和團體都會逐步被消滅,剩下一言堂。
其實,統戰並不是中共的專利。誠如筆者常提及,二次世界大戰時,由德國傳教士Martin Niemoller所著的《First They Came》──「納粹政權首先迫害共產黨人,我沒有為他們發聲,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納粹政權接着迫害猶太人,我沒有為他們發聲,因為我不是猶太人;納粹政權然後迫害工會的人,我沒有為他們發聲,因為我不是工會中人;納粹政權之後迫害天主教徒,我沒有為他們發聲,因為我是新教徒;最後,納粹迫害我,就已經再沒有人可以為我發聲了。」

袖手旁觀正中中共下懷

所以說,當被中共標籤為「敵人」的人士受到攻擊時,我們仍袖手旁觀,那就是正中中共下懷,最終自食惡果。
筆者實在也曾墮入過中共統戰的圈套。記得在1985年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首次會議上,委託在港的25位草委作為香港基本法諮詢委員會(諮委會)發起人,而當中六名草委,包括李福善大法官(召集人)、新華社副社長毛鈞年(秘書)、譚惠珠、廖瑤珠、司徒華及我,就成立了諮委會章程草擬六人小組(六人小組),起草諮委會章程。
首次六人小組會議舉行前,時任新華社副社長的李儲文親自來到我的辦公室會面,提出他的看法。而其意見竟與我心裏所想的極為接近,事事以港人利益為依歸。如是者,每次會議前,李儲文都會先跟我見面,後來司徒華也有加入。筆者覺得能跟一個開通的中共黨員談得如此投契,的確很難得。
六人小組第四次會議時,章程草稿內有八處採用「民主協商」的字眼。廖瑤珠堅持要刪除「民主」二字,當時我曾諷刺她說:「這豈不是白馬非馬,以民主的方式來徵詢市民意見不是更好嗎?」
但後來我讀了一連三篇由齊辛(李怡的筆名)撰寫關於民主協商的文章,才得知原來在內地民主協商只屬知會性質,故這並非真正的諮詢,所以我知道自己因不熟悉內地的語言而犯錯了。但我認為這是小事,以後只要更小心便可。後來有一晚我突然在夢中驚醒,反問自己若今次犯錯因認為是小事而不妥善處理,那往後再犯任何錯都會當成小事,長此下去,後果真的不堪設想,而我亦枉為香港草委。
幾天後,匯點舉辦《基本法》研討會,其間我被問到為甚麼不支持廖瑤珠的修訂,我即時公開承認過失,並承諾在下一次會議上要求更正,將「民主協商」改為「協商」。
筆者在兩天後的「諮委會發起人會議」上,費盡唇舌地爭取修改章程草案,但廖瑤珠卻未有幫腔。最後,只有一處仍沿用「民主協商」字眼,其他則改寫了。會後,我問廖瑤珠何以不發言支持修訂,她笑言我也應嘗嘗力排眾議的滋味。
當時,我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為何會打算不了了之,其後我才醒悟到那時候自己顯然已不自覺地墮入統戰陷阱,為了維繫跟李儲文的良好關係,而願意在一些小事上妥協。中共的統戰手法,就是會先指派「某人」來接近你,而「某人」可能是黨員或親共人士,亦可能是你的親朋摯友。在適當時候,「某人」就會奉命影響你的想法及行為,令你不好意思抗拒,然後你就會逐漸變成中共的代言人。
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或可能是中共統戰的對象。因此,我們時常都要捫心自問,自己是否已被統戰了!

李柱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