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提高法官退休年齡

倡提高法官退休年齡

【本報訊】為解決法官人手短缺問題,尤其高等法院級別情況尤為嚴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已於上月致函政府,建議提高法官的退休年齡,希望必要的立法工作能在未來兩年內完成。
馬道立在法律年度開啟禮致辭時稱,司法機構早前已委聘顧問並已作報告,其三大建議是建基於有關報告,包括將裁判官退休年齡由目前60歲提高至65歲;區域法院法官退休年齡維持在65歲,但任期可延長至65歲以上,以及區域法院級別以上的法官退休年齡由65歲提高至70歲。
馬道立昨指,現行的法官退休年齡已經過時,有關安排亦對招聘及挽留法官造成重大困難,重提去年也曾於法律年致辭時提及,法律執業者加入司法機構後,收入會大減,而據世界標準,現行的退休年齡偏低,會進一步減低本已為數不多的合資格執業者加入司法機構的意欲,相信提高退休年齡的建議對香港有重大實際裨益。
■記者許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