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去年覆核重奪公民廣場案刑期,法庭其後在「雙學三子」完成社會服務令後改判入獄,惹來律政司有政治檢控質疑。律政司長鄭若驊昨強調,《基本法》保障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更引用周諾恆案例指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引用周諾恆案判詞
鄭若驊指,檢控與否的決定,須就所得證據和相關法律作客觀和專業分析,並按《檢控守則》行事。律政司進行法律討論時,不作政治考慮,並且需作保密,「有些決定不易作出,但不論如何艱巨,甚或不受歡迎,律政司亦責無旁貸,必須作出法律上正確的決定而不受任何干涉」。
她引用終審庭在周諾恆案判詞,指:「無論目標有多崇高,也不能成為使用暴力或非法手段的理由,而最終更可能招致刑事責任。」
周諾恆案於2011年發生,周在時任運房局局長鄭汝樺出席慈善競步賽頒獎禮時衝上台撒溪錢,同行的社民連成員黃軒瑋搶咪叫口號。兩人原審被判囚14日,後改判罰款,至2013年終院裁定兩人上訴得直撤控,但認為不能接受兩人行為是受憲法保障的示威方式。
■記者羅繼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