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中心37年來冇電梯房署教逼公屋電梯 致保安漏洞

長者中心37年來冇電梯
房署教逼公屋電梯 致保安漏洞

雖然政府一再重申「居家安老」,聲稱要增強社區照顧,但各部門可有盡力配合?於1981年成立的黃大仙長者綜合服務中心,現時為1,100名長者會員提供服務,主要通道卻竟然一直缺乏無障礙設施。每天午飯和晚飯時分,大批長者經領展商場黃大仙中心南館電梯,再步行二十多級樓梯才能到達中心。房委會雖然背負執行《房屋條例》的職責,卻迴避與領展商討興建電梯的問題,反而鼓勵長者及中心職員利用同一平台的公屋電梯出入,對住宅保安構成風險,去年12月更發生賊人尾隨長者入屋行劫案。平機會指,若大廈沒有斜道或升降機,有機會違反《殘疾歧視條例》;無論政府部門及公營團體,包括領展或者房屋署,也必須遵守法例。

記者:陳麗賢
攝影:朱家駿、何建忠、周智堅
剪接:魏利民

黃大仙長者綜合服務中心設於平台,與領展旗下的黃大仙中心南館僅有樓梯連接,而且出入口十分隱蔽。

長者中心的樓梯,屬於商場逃生通道,老人家需要推開兩道厚重的防煙門,才能進入。

長者出入中心,需要行足兩層樓梯,容易發生意外。香港首位殘疾區議員葉榮認為,屋宇署應嚴格檢查政府及領展物業,執行《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2008》的無障礙設施。

中心每逢星期一至六,均會提供廉價早、午、晚餐,每次都吸引約70位老人家來吃飯。另外,中心提供專業個人護理服務,包括量血壓、清洗傷口等,擔任重要的社區照顧角色。

長者去中心 焗行兩層樓梯

黃大仙長者中心服務範疇廣泛,每日平均出入人次過百。不少老人家,尤其獨居長者,均會到中心享用廉價的早、午、晚餐、接受專業護理服務,及參與工作坊等。中心設於屋邨平台,37年來卻沒有直達電梯,長者只可在黃大仙中心南館乘電梯,推開兩道厚重的防煙門,經逃生通道上老人中心,十分不便。會員崔婆婆表示,自己行樓梯要一手扶著欄杆,一手用拐杖支撐身體;她更有行動不便的朋友,曾因勉強行樓梯而跌倒入院。

房屋署迴辦與領展磋商興建升降機方案,反而叫中心職員與長者利用龍光樓及龍輝樓電梯上落,令電梯不時出現住戶與手推車爭路的情況。

行動不便的長者,只能通過公屋電梯進入平台,並繞路到長者中心。

中心的派飯隊伍亦只可利用公屋升降機出入。

房署教搭公屋電梯 稱從未收過居民投訴

為了「解決」問題,房屋署一直指示中心職員和行動不便的長者,利用旁邊的龍光樓及龍輝樓電梯,搭到平台繞路到中心,當作提供了無障礙設施。黃大仙為全港平均年齡最老地區,長者人數超過7萬,中心使用率高,中心的「派飯隊」每逢早上11時及下午4時便會推車送飯,使電梯佔用率上升。房署回覆本報查詢,指兩幢大廈加起來共有6部電梯,已經足夠應付居民和長者需要,而且從未聽過住戶投訴。但龍光樓互委會主席王姑娘卻向記者表示,電梯「迫爆」早已令居民怨聲載道,房署又鼓勵保安容許閒雜人士出入,影響居民安寧。2017年12月龍輝樓更發生入屋搶劫案,足見問題需要正視。

雖然房署聲稱未聽過住戶投訴,但龍光樓互委會主席王姑娘則向記者表示,居民對電梯擠迫情況十分不滿。

會員林伯伯示範平日通過大廈電梯上平台後,經過保安檢查。

改建需得領展同意?《房屋條例》去哪兒

2013年,黃大仙區議會無障礙設施工作小組,曾提出為長者中心興建電梯的方案,包括將商場電梯擴建到平台、或將中心通道的樓梯改建為電梯等。可是,房委會在會上指「改建須徵得領匯同意」為先,最後將方案推翻,該防火通道甚至沒安裝自動門和升降台。領展回覆本報查詢,只稱「所指位置非本公司物業」便置身事外。事實上,房委會有「確保提供適合房屋的康樂設施」的職責(《房屋條例》第283章),以及「擬備和執行關於建造、改動、擴大或改善建築物的提案」的權力,但署方自將公共物業售予領展後,欠缺執行《房屋條例》保障居民享有設施的權利。區議員葉榮敦促政府,如要提倡傷健共融社區,房委會應主動與領展解決無障礙設施的提供問題。

林伯伯在平台走到中心約需3-4分鐘,他說地磚較滑,一旦遇上雨天便很易仆倒。

黃大仙區議員李東江指,領展拒絕為長者中心設立指示標誌,只允許他們在門口貼上招牌,並且已隨年月逐漸剝落,領展卻拒絕受理。但當記者向領展查詢後,再到現場,發現貼紙招牌竟然得到修復。

政府部門欠重視 老人區問題如滾雪球

除了電梯問題,黃大仙區議員李東江指,領展更拒絕讓長者中心在商場設立指示標誌,只允許在通道的防煙門外黏上貼紙招牌。若老人家無人帶路,根本難以發現通道。李認為當長者前往中心遇到愈多困難,愈容易放棄求助,長遠造成更多隱蔽長者。平機會發言人何漢琛認為,無論政府部門、公營團體,包括領展或者房屋署,也必須遵守法例。大廈設施方面,如果只得樓梯,沒有斜道或者升降機方便殘疾人士出入,有機會違反《殘疾歧視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