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請辭,鄭若驊走馬上任,本來對公眾而言,以為可以有個專業精英做法治及自治守門人,點知僭建門之惡劣,豈止知法犯法,而是整件事處理方式。
惡劣之一:隱瞞。鄭若驊宣誓就職履新前,傳媒已知悉她大宅有僭建,向執法部門屋宇署查詢,而屋宇署派員到單位查證,卻不獲進入。到鄭若驊宣誓成為鄭司長,僭建亦已經被揭發,才召開記者會以不知情為由,一句「唔好意思!」輕輕帶過,但同時又乘機將婚姻狀況交代,以為就此可以過骨。傳媒焦點集中在僭建,以為婚姻狀況只是「花生」八卦嘢。
惡劣之二:虛偽。鄭若驊之所以成為女公職王,並獲特首垂青,是她一直以專業、硬淨、事業型女性的形象出現,這是構成她在法律仲裁及公職界內權威的重要元素。她的婚姻狀況並非私人事,公眾沒有興趣去窺探一個普通人的隱私。但如果是公職王而刻意隱瞞自己婚姻狀況,這絕對是一個政治問題。「我先生」潘樂陶是本地工程界大佬級人馬,也是2016特首選委選舉工程界中聯辦名單「工程動力」(EP30)的當選人,地位可見一斑。究竟「我老婆」在多年公職生涯中,包括城規硂建築物上訴、商業仲裁中,有否處理過「我先生」的公司客戶?這位律政司今天已經成為一個四處走動的「政治炸彈」!
惡劣之三:自私。「僭建門」是先宣誓後拆彈,而非先拆彈後宣誓,究竟是誰人的主意?先處理僭建及公開婚姻狀況,然後視乎公眾反應,後再宣誓就職,這是正確做法。但現在是先扶上馬,做咗先,變成事實,即使群情洶湧,只要拖過去,就若無其事扮無嘢。有梁振英、陳茂波做先例,奈之何?但此等惡劣之政治作風,過去幾年已受公眾唾棄,而其代價是拖累整個政府的公信力。
惡劣之四:包庇。當年出任發展局局長的林鄭月娥,是一手掀起僭建風暴的人,是她將僭建變成公眾量度政客政治道德的標準,處理的經驗十分豐富。2012年特首選舉,林鄭月娥全力偵辦候選人唐英年之僭建物,屋宇署傳召四十位證人,並在他約道大宅地庫鑽取大量石屎樣本,令唐英年整間屋完全無法居住,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證明有否刑事責任?公眾希望林鄭會採取同一標準去處理她一手物色的律政司司長,否則就是包庇,最後只有賠上整個政府公信力。但林鄭今天只是一句:已責成律政司交代,洗手兼置身事外。
惡劣之五:愚蠢。鄭若驊之前,早有曾蔭權、孫明揚、林瑞麟、周一嶽、唐英年、梁振英等特首高官因僭建而灰頭土臉,甚至賠上政治前途。鄭若驊是專業工程師而不知購入大宅有僭建物,是匪夷所思,如此豪宅交易,即使普通人,買賣雙方代表律師一定會查清圖則,講清講楚,慎防踢契。如果鄭若驊是扮不知情,總有被踢爆一天,前車可鑑!大話冚大話,不是聰明,而是愚蠢。
添馬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