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行政會議前成員「梁粉」張震遠創立兼出任主席的商品交易所,因拖欠員工薪金,於2014年4月被頒令清盤。破產管理署署長前日入稟高院,要求法庭下令禁止張震遠出任公司董事,限期由一年起,最長為15年。案件已排期3月7日審理。
破產管理署署長按《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168H條提出申請,除禁止張出任董事外,亦禁止出任公司清盤人、公司財產的接管人或管理人、參與公司的發起、組成或管理。張震遠本身因拖欠至少1.2億元,於2014年被頒破產令。另他拖欠商交所員工薪金原被判囚6周,上訴獲改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HCMP11/18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