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錯發長俸 追退休警68萬

政府錯發長俸 追退休警68萬

【本報訊】一名退休高級偵緝警員收錢教唆證人作假口供,退休後於2009年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8罪罪成,判囚4年。警務處處長2013年取消向他發放長俸,惟庫務署署長直至去年5月始得悉,2013年2月至2017年4月間仍向退休警發放逾68萬元長俸。署長催促還款不果,前日入稟區院追討。
原告庫務署署長由律政司代表入稟,指2007年12月中退休的被告潘敬全,所犯的罪行於2011年8月被特首核實為對香港造成嚴重損害,或可能令人對公職服務大失信心。警務處處長翌年3月通知潘取消發放「每月退休金」。潘向特首反對不果,2013年2月警務處處長通知潘,停止發放退休金。
但庫務署署長並未接獲有關通知,而潘於2013至2016年間,繼續向庫務署提交確認其有資格領取每月退休金及倘有變更足以影響資格時要通知署長的聲明。
案件編號:DCCJ40/18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