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順及工商被指「左手交右手」轉標,房署指如投標公司屬「關聯公司」,便不可以同時投標。房委會投標小組主席張達棠指,小組本月18日將聽取房署匯報事件,並會討論是否需要修改現行招標機制。清潔服務業職工會幹事杜振豪認為,應檢討外判商以轉公司中斷工友年資自肥。
公眾關注民順及工商兩間人事關係密切的公司交接中標,房署稱,承辦商如欲申請列入房署外判商的名冊內,須遞交其董事或合資格會計師證明其屬「關聯公司」而簽發的證明書,相互關聯的公司只可在其中一家公司競投同一份合約,否則投標一概無效。
房委會投標小組主席張達棠表示,有小組成員已提出在本月18日會議上討論海麗邨事件,屆時房署將匯報事件細節,盼掌握更多有關兩間公司的資料,再討論機制有否需要修改。
為承辦商評分惹利益爭議
被問及置佳前董事盧紹康曾任房署房屋事務經理,他指,房署會主動向承辦商舉辦簡介會,解釋評分標準,前員工入標時不會有優勢。他又指,現時潔淨服務合約每6年轉一次標,每2年會檢討一次,如外判商表現良好,仍可繼續入標,相信承辦商沒有換公司名才入標的需要,做法亦不會影響投標者的競爭及服務質素。
清潔服務業職工會幹事杜振豪批評,由於房署為外判承辦商評分,可能會出現延後利益,如果房署經理退休後經常成為物管公司的高層,令人懷疑房署員工會對前同事手下留情,影響服務質素。
■記者曾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