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掃腳男子誤殺清潔工監禁四年半

不滿被掃腳
男子誤殺清潔工監禁四年半

【本報訊】失婚、酗酒並患有思覺失調多年的退休漢前年在黃大仙摩士公園晨運期間,不滿遭六旬男清潔工的掃帚掃腳,爭執期間將對方推跌並踩多一腳後離去。清潔工背部落地,傷及頸椎,即時四肢無力兼無法說話,送院後不治。退休漢昨承認誤殺,法官指他對自身過錯反省不足,對公眾構成危險,判囚4年半。

「點知道佢咁脆弱」

控方透露被告馬發民(61歲)智力稍低,過往有多項案底,1995年因傷人被判監。他警誡下指與死者胡國乾(61歲)素未謀面,前年1月7日案發當天曾推和踩對方,謂「點知道佢咁脆弱」。法醫指死者頸脊椎受損,導致四肢癱瘓,死於支氣管肺炎和腦梗塞併發症,傷勢與被告描述相符。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1995年被診斷患有思覺失調和酗酒,需定期覆診,7年前與妻子離婚,案發時被告獨居,依賴傷殘津貼和兒子供養過活,他犯案出於衝動,低估事情的後果。
法官指報告顯示被告有暴力紀錄和酗酒問題,案發前亦曾飲酒,明顯沒依時服藥,無法控制酗酒問題,對自身過錯亦反省不足。
法官批評被告推跌死者後再用腳施襲,以及施襲後施施然離開均為加刑因素,即使他從沒意圖殺人,犯案或基於衝動、反應過大或受酒精影響,但其行徑令他人喪命,考慮所有因素後判監4年半,被告並需定期接受精神治療。
案件編號:HCCC111/17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