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又等,退休警司朱經緯終被判囚三個月,但獲批准保釋等候上訴。雖然結局尚未論斷,高興可能來得太早,但至少有那麼一刻能讓我等市民覺得,本港法治尚未完全湮滅,公義再羸弱仍得以彰顯。
當然,警方一如以往「同仇敵慨」,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昨日迅即向會員發言,稱對判決「極度失望」,沒有絲毫吸取教訓的樣子,而兩名退休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及曾偉雄,以及副處長等多名警察指揮官,早前更為朱撰寫求情信,望為自己「兄弟」減刑出一分力。
求情?不管朱經緯過去如何在工作層面與教會服務社會,亦不管他如何有另一段關係仍能當個好丈夫,知法犯法使用不必要武力已是板上釘釘之事,而由始至終,朱從未曾為傷人表露悔意,他的後悔僅建基於「自己因執行職務被控」。而在庭上,控方曾質疑朱不合理地假設鄭仲恆是暴徒,朱即答道:「Sorry囉,如果佢夾喺中間。」這個「囉」字,完全反映了他本人是如何的自我感覺良好。
前一哥曾偉雄走來求情也是一絕。在任時誇言「維護法紀需要道歉,這個是天方夜譚來的」,又曾說每一名警員「你們都沒有做錯」,結果現在是接連被賞個兩巴掌──法庭判決就是說朱做錯了,而既然他不是維護法紀而是知法犯法,則道歉就不再是天方夜譚而是常識吧?不過曾說自己稱卸任後不從政從商的曾偉雄,最近又當了個甚麼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前說過甚麼話又怎會記得?
政權令前線人員成磨心
然後還有兩位前保安局局長為朱「打氣」:黎棟國左一句「朱坦然面對法律」,葉劉右一句「你並不孤單」,筆者腦海難禁浮現前一哥李明逵簡而精的論點:「無情況下警察可以揮拳打人」,又想起林鄭近日金句:「本地法律界人士一貫以來嗰種精英心態及雙重標準」,說到精英心態及雙重標準,似乎還比較適合套用在這批高級執法管理層身上。
或者,他們認定朱經緯一案是捍衞自身合法性及名譽的風向雞,但這些執法界精英要到何時才明白,自己一路走來的護短理由有多荒謬?對於犯事的七警及朱經緯,高層選擇性地縱容下屬,讓他們發動爆粗大集會,不同屬會又在不同場合連番對法庭判決感遺憾失望,慢慢以情緒扭曲合理性,以一致口徑去埋沒真相,政權與高層的決定糊弄了前線,也讓前線人員就此成為警民關係磨心。
道歉不代表示弱,而是一種負責任的行為,這本來就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倘若,有哪怕任何一位高層願意就下屬犯法向市民道歉,然後落實檢討警隊執勤狀況與行動指引並加以改善,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或許能撥亂反正,改善警隊機制及公信力,讓市民重拾對警方的信心。但現實沒有如此發生,他們以求情代替道歉,以保住一位同僚而押上整個警隊的未來,高層們依舊沉醉在自己的正義當中,努力守住他們眼中最重要的事:「我無錯」。
只是,在掩耳盜鈴自圓其說下,執法者以後就永遠無錯,會犯錯的只剩無力反抗的市民如你我。威權之下,弱小一方要道歉,暴虐一方卻仍要求情,世道荒誕,墮落如斯。
夏水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