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中共「一言九鼎」香港一路好走 - 林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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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精英心態」?
如果林鄭月娥的意思是,自以為是,自覺高人一等,視其他人的意見、批評為無物者,那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年前公屋接連爆出食水含鉛超標,獨立調查報告狠批多個部門及高官集體失職、互相卸責,令居民受害至深,多名問責局長及部門首長向居民致歉,惟獨時任政務司司長的林鄭月娥,堅稱事件是制度缺失,無官員需要承擔個人責任。而在事件期間,有區議員邀請官員試飲屋邨食水,她憤然提醒官員不能受屈辱,要維護政府尊嚴。

林鄭扣法律界帽子

如果林鄭月娥的意思是,脫離群眾,不知世界如何運作,那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個在香港生活了幾十年的成年人,半夜發覺家中沒有廁紙,直奔便利店後才驚覺便利店沒廁紙賣,要搭的士回官邸找廁紙;或者當人家都嫌八達通不及支付寶先進時,競選特首落區搭港鐵,卻要助手提醒才懂嘟卡後要推機入閘。
至於甚麼是「雙重標準」,例子多不勝數。我卻記得林鄭月娥競選特首期間,曾揚言政府不會因民粹主義而放棄制度原則。現在她為附和人大常委一地兩檢決定「朕即是法」的邏輯,反駁香港法律界強而有力的理據,不惜用上中共慣技:不問事實不講道理,向對方扣上「精英心態」的帽子,把質疑人大常委決定的法律界打成與北京對立、脫離普羅大眾的「精英」,以否定他們的批評;簡而言之,就是試圖借民粹,抹黑守衞香港普通法制度法治原則的法律界。
不過,若林鄭對「精英」的定義是識時務的「俊傑」,那表表者當然是湯家驊、袁國強等法律界。七年前指在香港市中心推行一地兩檢「在憲法上完全沒可能」、並且可能「直接衝擊一國兩制」的湯,今日為撐一地兩檢表現神乎其技,甚麼都說得出口。思索多年才勉強搬出第20條的袁國強,最後連這站不住腳的所謂理據也不獲北京接納,仍可以臉不紅耳不赤出來開記招宣佈人大決定。
林鄭月娥的精英論不只是因為詞窮理屈,企圖轉移視線。在她之前,譚惠珠主動約見傳媒回應大律師公會及法律界的質疑時,已批評「普通法法統的精英」不理解人大常委會程序。可見,這是林鄭及建制派所謂一地兩檢輿論戰的新一輪策略。

閹割法院違憲審查權

政權如此無所不用其極為的是甚麼?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的分析很有道理。他認為,一地兩檢安排項莊舞劍,真正目的是閹割香港法院的違憲審查權,落實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他預計,一地兩檢今年本地立法後,當有人提請司法覆核,人大常委會將主動根據《基本法》第158條,對第17條作解釋,指經人大常委會特別審議而確認符合《基本法》的本地立法,香港法院必須視為合憲。受制於人大常委釋法的約束力,香港法院將須裁定港府勝訴,確立人大常委會按照《基本法》第17條行使立法監督權的法律地位。
特首聽命中央,行政系統早已不在話下。在DQ泛民議員並完成修改議事規則後,立法會也完全為政權掌控。而當香港法院違憲審查權也被成功取下後,行政、立法、司法已無任何阻力障礙,妨礙中央落實對港全面管治權,23條立法等自可長驅直入,屆時大學、傳媒等更沒有陣地可守了。
高鐵是否便捷、過關是否方便事小,香港淪喪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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