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改狀書求DQ特首

郭卓堅改狀書求DQ特首

【本報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就高鐵一地兩檢方案違反《基本法》提呈司法覆核,但法官以申請言之尚早而拒絕受理。郭再提覆核,指港府放棄高鐵西九站的司法管轄權有違《基本法》,他昨向高院提交補充文件,指作為特首的林鄭月娥容許內地關員在港執法,沒擁護《基本法》,有違就職誓詞,新增要求法庭撤銷其職務,並批評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的「一言九鼎」論不知所謂。

指無擁護《基本法》

入稟狀指《基本法》第2條訂明本港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但林鄭卻主動放棄西九站管轄權,違反《基本法》第104條,即她必須真誠擁護《基本法》的誓詞,故等同宣誓無效,理應被撤銷職務。
郭所提的首次覆核,涉及林鄭與行政會議於去年7月25日通過落實一地兩檢安排的決定,但法官指方案仍未進行人大常委審批及本地立法,提覆核言之尚早,拒絕受理申請。郭於去年10月再提覆核,指港府放棄西九站的司法管轄權違反《基本法》第2條,要求法庭聲明決定違憲。
案件編號:HCAL803/17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