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闖立會案 梁游表證成立

硬闖立會案 梁游表證成立

【本報訊】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涉於前年宣誓風波中,聯同兩男一女前議員助理硬闖立法會會議室,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交替的企圖強行進入罪,昨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案件明天續審,梁游或出庭自辯。裁判官另指辯方早前陳詞稱法庭偏幫控方,斥責說法不恰當、毫無根據及對法庭不敬。

官准保安證供呈堂

控方早前呈交政府物流服務署印製的會議紀錄,證明立法會批出特別許可讓保安員作供,但辯方指法例要求物流署「署長」印刷方可呈堂。裁判官王詩麗昨指辯方詮釋過於狹窄,裁定控方文件足以證明已獲得特別許可,全部保安員證供批准呈堂。
辯方要求裁定表證不成立,指2016年11月2日本案案發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尚未針對宣誓無效的議員釋法禁止重新宣誓,當時高院亦拒絕頒下臨時禁制令阻止梁游重新宣誓,兩人案發時可用議員身份行事,有權進入會議場地,保安員屬非法阻撓梁游。
控方引用人大釋法後的終院判詞,指梁游當年10月12日首次宣誓後,因屬拒絕宣誓,議員資格由當日起已被取消,案發時不是議員。辯方反駁稱,人大釋法以至上訴庭禁制梁游以議員身份行事,均屬民事範疇,但各被告在刑事案享有「刑事罪沒有追溯力」之基本人權。王官最後裁定梁頌恆、游蕙禎、楊禮康、鍾雪瑩、張子龍(25至31歲)兩罪表證成立。
案件編號:KCCC2035/17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