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紀元二○一八年元旦,是百分百普世價值觀的洋節。很奇怪,未見大陸「反對洋節」的愛國義和團抵制,一月一日,一起回單位工廠上班。反洋節的三分鐘熱度,原來只有三四天,反完耶穌降生,即行收檔,耶穌紀元,開年大慶,就不反了,令人莫名其妙。
雙重標準,亂搬龍門,不止愛國的中國人,據香港女特首林鄭新年表述,反一地兩檢,香港的大律師精英,抗拒中國憲制,也「雙重標準」。
首先,抗拒中國憲法制度的,是中國自己。二○一三年耶穌紀元新年日,大陸「南方周末」發表新年獻詞:「中國夢,憲政夢」,呼籲:「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我們期待憲法早日落地。」意即憲制一直長期流於一紙空文,沒有實施過。「南方周末」獻詞一出,即遭整肅。
若在微博傳一句:「依憲治國」,刪蔽兼或抓人。既然中國並無憲制,那麼大律師「抗拒內地憲制」亦即抗拒一樣不存在的事物。在邏輯上,既然抗拒不存在的事物,則香港大律師也就「不存在抗拒國家憲制」的問題。
林鄭又訓斥的所謂精英心態,雙重標準──中國人的「精英」(如果這個民族還有的話),哪個不「雙重標準」?推行「國教」的林鄭班子教育局長之子女讀國際學校,林鄭和梁特的子女一早送英國;中國精英(不,現在是罪犯了)薄熙來下令重慶的大媽愚民唱紅歌,宣講紅色經典,薄書記的兒子讀英國哈勞,薄書記的西裝在倫敦Savile Row裁訂呢。
然後林鄭再開炮(Blast):一地兩檢,要找出符合基本法的條文,是「強人所難」。
但二○一七年「施政報告」剛說過:「本屆特區政府會嚴格按照基本法、一國兩制方針施政」。林鄭的前上司CY說:「堅決按基本法辦事」。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嚴正指出:「香港要全面落實基本法各項規定,行政、立法、司法機關都要帶頭嚴格遵守基本法,依照基本法規定行使職權。」
如果「嚴格按照基本法規定」,變成「強人所難」之事,那麼就出問題了。
「一地兩檢」越鬧越大,林鄭沒想到大律師公會發表一項措詞激烈的聲明。只靠一個梁詩姑,眼看頂不住,只有親自上。哪知道三大要點,各有謬誤,最後竟然承認「一地兩檢」並無「基本法」依據,只可以由「國家憲制」壓下來;但根據五年前「南方周末」的論述,「國家憲制」一直並無執行,於是在邏輯上,變成以虛證虛,就大亂了。
代數有負負得正;在邏輯上,並無以虛證虛。譬如:上帝從阿當身上取出一條肋骨,造出了夏娃。但是如果無法證實有上帝,也找不到阿當的遺骨,而女人的肋骨數目與男人相同,那麼「上帝造女人」就變成偽命題。嘩,再強詞奪理下去,就證明林鄭這位夏娃,確實是CY阿當的一條肋骨造出來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