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香港觀眾最期待的荷里活大片是哪一部我不敢說,但我認識的新聞行家近期談論得最多的,卻肯定是史匹堡新作、講述《華盛頓郵報》五角大樓文件一役的"The Post"(港譯《戰雲密報》)。
安裕早在今年三月電影開拍時已寫它,最近跟他聊起,他說:「荷李活總有些人想做一些事,這是傳統,也是美國自由派到今天仍然感到驕傲的文化。」我笑說,對,就是要「左膠」到底。他沒理我,繼續說:「有的事是有歷史因素,五十年代麥卡錫將左派幾乎一鋪鏟清,留下活口的,哪可能輕言退走。」
由籌備到拍成,史匹堡用了不到十個月。他說此片不能等,是今天就要說的故事。為什麼不能等,大家心領神會。特朗普就任總統快一年,對主流媒體的攻擊從未止息,開口埋口fake news,動輒威脅釘牌。這在美國史上就算不是空前,如此明目張膽有恃無恐卻是罕見。
當年五角大樓文件是由《紐約時報》搶先曝光,史匹堡卻以《華郵》為主線。跟他首度合作的梅麗史翠普飾演當年家族持有報紙的發行人葛蘭姆(Katharine Graham),湯漢斯演老總布萊德利(Ben Bradlee)。今年初特朗普不忿被梅姨批評,反嗆對方是過譽的演員兼希拉莉的奴才,梅姨其後在公開演說中,「感謝」特朗普讓大家領悟到自由有多脆弱,意外成為此片的最佳註腳。
故事背景美國人該不會陌生,但梅姨擔心年輕一代會忘記。時值反戰高峰,五角大樓文件是美國介入越南的官方機密,《紐時》得手後在1971年6月13日刊出,轟動全球,尼克遜政府以危及國防利益為由,要求地方法院頒令禁止刊登。五日後,也取得文件的《華盛頓郵報》相繼報道。一個尊重憲制秩序、權力互相制衡的國家畢竟不是某個人一句「一言九鼎」就大X晒,傳媒與政府對簿公堂的官司最後打到最高法院,判決奠定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新聞出版自由的凌駕性,為美國言論自由立下歷史性案例。
"The Post"早前的美國首映,選在華盛頓的新聞博物館(Newseum)舉行。多年前我去過這博物館,15個展廳加上15個講廳劇院的展品和節目,一天也看不完。看完之後有種強烈的感覺,覺得博物館設在華盛頓而非美國其他大城市例如紐約並非偶然。它的位置就在白宮和國會山之間,附近還有聯邦最高法院大樓。美國行政、立法、司法的最高權力中心都在那裏,而美國人不是視新聞業為「第四權」嗎?展品由傳媒直升機到全球各國當天報紙都有,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不是水門事件、911恐襲或歷屆普立茲得獎照片的展覽,而是博物館外牆上,刻上的一段文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全文,提醒所有經過的人,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為何不容剝奪,為何值得捍衛。
(隔星期六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