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琴導師涉三狎男童

小提琴導師涉三狎男童

【本報訊】小提琴男導師在家向9歲小四男童私人授課,期間涉三度摸男童下體及拉下男童褲子看他的陽具,事後要求男童保密,當成「好似發夢咁」。男童擔心再被非禮,故通知母親。導師昨就3項非禮罪受審,辯方強調導師當日絕無接觸男童下體。
男童現時10歲,庭上昨播放他的錄影證供,他稱自2013年跟被告洪文韜(23歲)學琴,起初在琴行上堂,約於2015年尾改去被告大埔住所。去年5月5日他在被告住所上堂,依被告指示坐在其大腿上看譜,其間被告隔着褲摸他下體約3分鐘;他再依被告指示起身拉弓練琴,遭被告摸下體約3分鐘;其後被告拉下他的短褲,蹲在他前面看他的下體,繼而帶他入廁所,吩咐他脫下內褲,再用手「整」其陽具。

事後叮囑當「發夢咁」

男童稱,被告在下課前叮囑他「唔好同任何人講呢件事,就好似發夢咁」。3日後他擔心再上堂時被非禮,遂將事件告知母親。
男童接受辯方盤問時稱跟被告學琴3、4年,其他學生可考5級、甚至8級試,但他今年才考3級。他承認學得較慢,有時較懶散,不注重姿勢,在調音及節奏方面亦犯錯,因而被母親責備,但他強調並非對小提琴沒興趣,沒想過放棄。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FLCC4116/17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