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港誕下一對子女的內地婦,借香港女表親身份聘用菲傭,由表親假扮簽約僱主及子女生母,在僱傭合約訛稱菲傭會在黃埔海逸豪園工作,成功獲入境處發外傭簽證,但內地婦後來竟把菲傭帶回浙江溫州家中打理家務近一個月。慫恿菲傭簽約的本港外傭中介公司男負責人,連同內地婦及表親,3人共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各人不認罪受審,僅內地婦罪脫。罪成男中介昨判即時監禁半年,「僱主」女表親則判囚半年但獲緩刑兩年。
案情指內地婦黃稚稚(35歲)於2015年4月與中介陳振貴(66歲)會見44歲菲傭,但簽約時僱主變成港人,即黃的表親王新穎(46歲)。王解釋與黃是姊妹,陳亦指沒人會發覺僱主冒簽,菲傭不虞有詐。同年8月菲傭被帶返溫州,翌月簽證到期時,黃叫她回港續證,菲傭向入境處及警方舉報。警方今年3月提控。
案件編號:KCCC763/17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