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有線電視九龍西立法會選舉論壇完結後,候選人何志光與對手黃毓民的支持者在場外衝突,其間熱血公民前成員李政熙拳打和拉扯兩名警察。李受審後被裁定襲警罪成,還柙至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指警方正當地維持社會安寧,防止政團人士衝出馬路危及安全,這情況下襲警須受阻嚇性刑罰,但考慮李施襲較溫和,案發前沒案底以及辯方求情,判囚七周。
曾襲網台記者被罰款
李政熙(31歲,圖)於去年8月23日在九龍城聯合道干犯本案,另因去年5月在熱血公民集會時襲擊網台記者,被罰款2,000元。辯方律師昨求情指李沒有其他案底,可見他只是參加政治活動時太激烈和衝動,平時行為良好。現時李沒參加政治組織,重犯機會微,他現職煤氣技工,案發後曾受工傷致脊椎和腳踝受傷。
辯方亦指李沒使用武器,兩名受襲警員傷勢不重。李自小已是基督徒,牧師為他撰求情信,他承諾日後會顧及他人;其母親、弟弟和朋友亦撰求情信指他熱愛家庭、關心社運。
案件編號:KCCC2084/17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