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見到一個2017年新經濟「陣亡名冊」,也見到有留言認為,所謂新經濟是一窩蜂的熱情和泡沫。對共享經濟的批評,尤其尖銳辛辣。
新經濟的模式,究竟是否可以長久持續地發展,不應該一概而論。甚至乎,表面上非常類似的兩間公司,可能也因為一、兩個功能上的分別,結果差天共地。十年前,個人社交平台除了Facebook,還有更早出現的Friendster和MySpace;當年沒有人會想到,後來居上的一家,最終完全顛覆互聯網和媒體行業的生態環境。
新經濟的特色之一,就是由概念出現到最終由企業落實和競爭,可能只是短短幾年時間。所以,新經濟企業經常在變,失敗率也甚高;但這並不代表新經濟本身有問題。反之,失敗率越高的行業,只是代表背後的問題越難解決。真的創業者,很多時是本着解決問題改變世界的初衷。所以在新經濟的某些範疇,往往是創業者的英雄塚。
在共享經濟這個範疇,我膽敢寫包單,今天我們見到的企業,五年、十年後剩下的應該是少數。甚至乎,剩下的企業,屆時的業務也可能面目全非。但這是自然不過的現象,希望企業和市場一直不變,反而是不切實際的幻想。
創新是高風險的活動,也是顛覆的。雖然市場上有不少人說要政府做各種事去支援創新企業,不過事實是創新企業本來就沒有必然成功的條件,所以由政府去支援創新企業,最大的政治問題是,由政府資助的創新企業一旦失敗,政府官僚如何是好?
另一邊廂,認了吧。政府所謂促進產業的撥款計劃,培植出今天香港各種「公帑寄生蟲」。官僚又如何避免那些沒有打算經營,一心只是想藉機「搵着數」的尋租者?撥款程序太過嚴謹,不但會遭尋租者指摘,也有違創新顛覆的初衷。
偏偏在政府官僚的眼中,撥款是最「乾手淨腳」的方法;尤其是香港這個城市,錢可以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所以香港的所謂創新科技政策,十居八九是「派錢」。但請別介意我講得坦白,刻意做出來「賺政府錢」的企業,是沒有市場競爭力的,根本不應該存在。
創新企業只求畀條生路
市場根本不缺資金。相反,許多持有資金的人,近年都在積極尋找投資的機會。究竟有甚麼企業失敗到連集資的能力都沒有,要靠政府打救?真正的創新企業,對政府只有一個要求:「唔要政府嘅錢,亦都唔要平租,只要畀條生路行吓。」
政府雖然經常將「技術中立」這四個字掛在口邊,但是當技術的進步令到從前的規管變得不合時宜,在新和舊之間,政府的取態往往是傾向舊經濟;而對於新經濟的現象,政府官僚亦總是將老的一套用來監管新經濟。我最經常聽到的一句是:「政府不反對任何企業在香港做生意,大前提是要合乎現行的法律。」
假如有更好的規管方法,去達到同樣政策目的,政府願意考慮嗎?今時今日香港的官僚,基本上是不會有這種考慮。民政事務總署最近提出要修訂法規,好方便他們去檢控無牌賓館。可是,究竟最初要監管賓館的原因是甚麼?現行的監管模式是否最有效?按照政府現行的規劃,賓館必然位於舊區的商住混合地。新建的酒店,也必然位於專用的地段;就算彼鄰住宅地,也是酒店還酒店,住宅還住宅。這種規劃模式,極度缺乏彈性,然而旅客對短期住宿的需求,卻受季節和經濟周期因素的影響。有時候供應過剩,又有時候會供不應求;難道這樣對旅客和香港經濟是最好的安排嗎?讓民居在受規管的情況,有限度地用作滿足旅客的住宿需求,是否應該有一個合理持平的公開討論呢?
李兆富
公共政策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