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房爆炸案遺屬接工程 遭拖數逾百萬 政府項目二判︰冇合約嘅

車房爆炸案遺屬接工程 
遭拖數逾百萬 
政府項目二判︰冇合約嘅

【本報訊】2015年慈雲山車房爆炸案造成3死9傷,其中一名死者是附近玻璃店女東主伍太。伍氏一家在傷痛過後艱苦經營,去年為環保署社區環保站「綠在觀塘」、「綠在元朗」安裝玻璃,結果遭二判領高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程費逾百萬元。領高董事沈浩基拒絕找數,更稱對方沒有合約可追討,「冇contract嘅,有send畀我睇吓!」
記者:潘柏林

寶光玻璃承接綠在觀塘和綠在元朗的玻璃工程,完工後被拖欠105萬工程費。受訪者提供圖片

伍家三代經營寶光玻璃鏡業,2015年鄰店車房發生爆炸,老闆娘伍藹霞因為腳傷走避不及,最終被燒死。店舖一直未恢復正常運作,只靠散客和熟客生意艱苦經營,伍藹霞兒子伍先生去年經朋友介紹,向二判領高承接綠在觀塘、綠在元朗的玻璃工程,去年4月透過WhatsApp向領高時任董事莫家祺報價。

問親友借錢「一鋪清袋」

工程去年9月開始,伍先生幾次向莫家祺追討,收到兩筆定金共33萬元,去年12月領高催促盡快起貨,伍先生起初拒絕交貨,但相信介紹工程的朋友,未有簽訂合約便開工,「我都有啲放心,因為佢係政府工程」。伍先生指今年初完工後,領高拒絕支付尾數105萬元,自己要用盡積蓄和向親戚借錢,墊支工人薪金和材料費,「可以咁講,一鋪清袋」。
建築署指,工程總承建商亮雅發展有限公司稱,已按分判合約條款向分判商支付相關費用,事件是領高與供應商之間糾紛。記者向領高董事沈浩基查詢是否拖欠105萬元,他反駁寶光玻璃報價過高,「係唔係嗰個數先得㗎?」他更稱對方沒有合約可供追討,「冇contract嘅,有就send畀我睇吓!」
本報獲得一份文件顯示,領高與大判亮雅關係密切。亮雅在2014年10月承接建築署為期66個月、總值4.98億元工程合約,領高董事沈浩基就是亮雅的地盤總管,領高前董事莫家祺是亮雅的項目經理,莫家祺拒絕回應,僅稱「我遲啲覆你」便收線。
公司註冊資料亦顯示,領高在葵涌的辦公室由康榮置業在2015年購入,未簽任何租約。辦公室外同時掛有康榮置業、惠利工程和永盛佳工程的水牌,3間公司董事都是陳康榮、魏天送和陳梓豪,而領高股東是魏天送、沈浩基、莫家祺和歐普堯。

伍先生指當日承接工程時有手寫單據。

伍先生曾向康榮置業董事陳康榮查詢,陳指不參與事件,但暗示伍先生要打折收費,「你可能又賺少啲,佢又可能解決得到問題」。伍先生更引述他語帶威脅指,拖數不是刑事罪行,「你搞落去你唔一定收到錢,你估搞上去一定收到錢,如果係咁,李嘉誠唔使同俊和打官司啦!」陳康榮拒絕回應記者查詢。
環保署稱,綠在區區的設計和建造工程由建築署及其委聘的承建商負責。建築署指,事件是領高與寶光之間的商業糾紛,署方在雙方的合約中沒有角色,已要求亮雅盡力協調領高與寶光尋求解決方案。

伍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