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一個「安」字 - 李碧華

為一個「安」字 - 李碧華

近日看到旺角劏房,12歲女童被四川37歲吸毒狠母殺害碎屍的案件,局外人也覺殘忍、不安、心寒,何況是美洁的老師同學和街坊?他們一定很難釋懷。
尤其是警方消息指,相信女童是先被人用菜刀斬殺,屍體再被肢解,頭顱被斬下,臉皮幾乎被割去扯走,血肉模糊,五官無法辨認……
雖然現今世代,不少政治奴才都不重視「臉皮」,他們無恥、沒臉,但升官上位發財,不在乎血肉模糊五官無法辨認,因為他們無視「做人」的資格。
但一位品學兼優無辜喪生的女童,她上進,希望有機會出人頭地,她不想死,還死得如此傷痛。
鄰居街坊夜來聽得童聲喊痛,心驚膽戰。當然這是心理作用,但連高大壯健的男住客也表示「害怕」,焚香悼亡,便知猶有餘悸。有熱心匿名團體出資,請來道士到凶案現場進行法事,打齋超渡亡魂,希望死者安息,坊眾安心。
不管你們有沒有宗教信仰,低調的有心人做善事,也是安撫。也由此可見,港人對陌生的女童很疼惜,為她短短的一生感到悲哀,祝一路走好,早日投主好人家,得到愛護關顧,補償今生的不幸。
大家的心意,原始而簡單:為一個「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