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正醞釀與夫仳離的34歲公屋主婦,因擔心失去兒子而情緒不穩,有次她因兩歲次子意外從桌上弄跌一些筷子時情緒失控,從廚房取出菜刀,放在兒子手腕上,恐嚇他不要再頑皮,卻意外割了他的手腕一下,導致他的手腕韌帶及神經線受傷。主婦昨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傷人罪,還柙至下月4日判刑。
意外傷韌帶及神經線
34歲姓譚被告報稱家庭主婦,與丈夫及兩子同住天水圍天晴邨。上月14日下午4時案發時,家中只有她與兩歲次子。事後她親自帶兒子到屯門醫院治療,並向醫生訛稱兒子自己意外割傷左手手腕。
醫生起疑,將事轉告社工,社工決定報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意外傷人,但聲稱只想教訓兒子,沒想到會令兒子嚴重受傷,傷及韌帶和神經線。
辯方求情指,被告次子表達能力欠佳,疑有智力問題,被告與兒子關係要好,與丈夫及夫家關係欠佳,有意離婚,擔心失去兒子,故情緒不穩定,她無心傷害兒子,知行為鹵莽,已感後悔,她亦因傷及兒子感難過。署任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認為受害男童只有兩歲,被告只因兒子將筷子弄跌,便亂舞菜刀,情緒大有問題,遂將她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等候精神科及背景報告始判刑。
案件編號:TMCC3037/17
■記者陸羽平、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