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掛上P牌的寶馬房車為了爬頭而加速駛前,並越過對面行車線,結果撞向迎面而來的單車,撞死就讀樹仁大學兼任輔警的單車友。寶馬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昨在區院被判入獄7個月及停牌5年,另因在車窗貼上有色膜,判罰款2,000元。
越線超速爬頭釀禍
暫委法官鄭明斌指,接受被告周波(45歲)當時跟隨前面小巴爬頭是判斷錯誤,但正因他要越過前面的車,他才加速越線,結果斷送一名23歲青年的性命。
案發於去年11月2日晚上10時半,死者梁永漢與弟弟及友人共3人,沿九龍灣啟德郵輪碼頭對開承豐路往九龍灣方向踏單車。該路段最高時速50公里,但被告以時速70至80公里爬頭,沒有打燈亦沒有響號,結果將死者撞倒。同行死者弟弟及友人,為避開被告的寶馬,同告失控跌在路旁,目擊事發經過的弟弟事後患上創傷後遺症。
案件編號:DCCC508/17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