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兼偷車做生意 小巴司機囚20月

撞死人兼偷車做生意 
小巴司機囚20月

【本報訊】替更小巴司機去年3月駕小巴駛經九龍城廣場時,將一名正橫過馬路的25歲印尼女傭輾斃(圖)。他被捕獲准保釋期間,兩次盜取曾租用的小巴做生意,事後將車泊回,惟因泊車位置不同,車主起疑遂報警。當司機第3次偷用車後,巡經警員發現他形迹可疑截查他,將他捕獲。他昨在區院承認危駕致他人死亡、未獲授權取用交通工具等7罪,被判監20個月、停牌5年及罰款2,000元。

還柙時助救懲教員獲減刑

被告劉鍏廷(43歲)曾有盜竊和毒品案底,今年2月亦因另一宗危駕案被判罰款。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雖沒超速,但因沒留意路面交通情況而奪去一條性命、摧毀了他人的家庭,又於保釋期間偷用別人的小巴,行為可能引致車主損失甚至負上刑責,更食髓知味一而再犯案,罔顧他人安全;惟考慮被告還柙期間協助救援一名不適暈倒的懲教員,相信他本性善良,故酌量減刑一個月。該名懲教員也有為被告寫求情信。
案中女傭去年3月26日遭被告所駕小巴撞倒捲入車底再輾過,身體多處骨折,內臟裂傷,最後傷重死亡。被告在警誡下表示看不見有人橫過馬路,只覺小巴「跳咗一跳」。另小巴亦被發現車上緊急出口阻塞,以及車速限制器失效等問題。被告於今年4月10日再次被捕,他承認於同月3及6日均有用之前租車後未歸還的車匙偷車做生意。
案件編號:DCCC1073/16&553/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