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團體「佛門警訊」代表,就近日有報道指寶蓮寺高層持有私人公司收取利益,最少有5名寶蓮寺董事牽涉其中,昨日到廉政公署投訴及要求稅務局調查。廉署回應稱按既定程序處理,而寶蓮寺暫時未有回應。
有報道指,寶蓮寺法事部份收入,撥給寶蓮寺高層持有的私人公司梵唄和音有限公司,有5名寶蓮寺董事收取該公司顧問費,每季3.75萬至7.5萬元不等。林卓廷指,寶蓮寺屬擔保公司,亦是《稅務條例》第88條下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董事不得收取董事袍金。他質疑寶蓮寺董事透過梵唄和音有限公司收取酬金做法,有否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林卓廷續指,董事如未獲董事局同意,利用職權收取金錢利益,有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即任何代理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他又致函稅務局長𤏸權輝,投訴寶蓮寺屬擔保公司,作為《稅務條例》第88條下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懷疑有董事透過其他關連公司獲利,要求稅務局澄清寶蓮寺慈善機構資格。他續指,寶蓮寺向善信收取殯儀法事費用時,只收取現金而不發任何單據,是否有人意圖隱瞞。
林卓廷表示,事前曾與翁靜晶商議,最後決定舉報,但翁目前不在港故未有到場。善信黃小姐不滿接連發生有辱佛門醜事,認為作為佛門信眾有責任出來指正。本報致電及電郵寶蓮寺,暫時沒就事件回應。
■記者林社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