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新推出的《合規通訊》指,基金等中介機構在不同操作上涉嫌有利益衝突,例如有基金貸款予未清還孖展的基金,而且年利率僅2厘,遠低於市場水平,對於投資者並不公平。
低息貸款予未還債基金
證監會指,某些基金尚未履行贖回要求,或未償還孖展貸款,但另一基金仍然甘願為這類基金提供貸款,而且並無任何抵押或擔保,年利率僅2厘,遠低於市場孖展貸款最少8厘水平,令基金利益受損。
而上述具流動性問題的某基金,獲基金董事提供多項貸款,其中一項僅收2厘的一次性手續費,但另一項則是一次性手續費2.5厘及年利率8厘。
此外,有基金經理刻意將大部份交易(80%)交由回佣高達85%的經紀負責執行,涉只顧自身利益而作出過量交易,以獲取利益;亦有持牌法團為上市公司分銷債券時,未有向客戶提及原來客戶認購息率越高,該法團所獲佣金率則越低,客戶或未獲公平對待。
至於一些大型金融集團,則涉嫌特別優待「自家製」投資產品,例如有些機構傾向對客戶銷售自家集團結構性產品,但未有一套嚴謹機制比較其他公司產品報價,披露不足之餘,有時候產品亦非以當時最好的價格執行。
甚至有委託賬戶管理人對同一集團旗下所研發的自家產品作出巨額投資,佔投資組合總值逾90%。證監會已要求上述所有中介機構糾正缺失,並在合適情況下,採取執法行動,重申絕不會容忍待客不公平。